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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迎重大变革!新版《管理规定》解读,赋能创新与规范发展

来源:标准圈
发布日期:2025-06-28
关键词:团体标准,标准化,强制性标准

标准化工作者必看!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新规已于6月1日起施行,团体标准发展进入新阶段!

      各位标准化领域的同仁们,请注意!一项关乎团体标准未来发展的重要政策——《团体标准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版)已由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并已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团体标准工作进入了一个更加注重规范、活力和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相较于旧版规定,此次修订内容众多,亮点纷呈,旨在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激发社会团体制定高质量标准的积极性。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划重点,看看新规带来的五大核心变化与影响:

一、 明确定位:团体标准的“角色”升级

       核心变化:新《规定》开宗明义,强调了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这清晰界定了团体标准的制定主体(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目的(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和方式(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

      重要意义:明确了团体标准的“市场属性”和“创新驱动”本质,强调了其在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填补标准空白、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中的独特作用。为团体标准的发展奠定了更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 强化规范:全流程管理要求更严

       核心变化:新规对团体标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出了更细致、更严格的要求:

       制定程序更透明:要求社会团体公开其标准制定程序,并严格遵循。立项评估、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环节的要求更加具体。

       编号规则更统一:重申了团体标准的编号规则(`T/`+社会团体代号+顺序号+年代号),并强调社会团体代号需唯一且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注册。

       版权责任更清晰明确团体标准的版权(著作权)归发布该标准的社会团体所有。社会团体对其制定的团体标准承担主体责任。

      文件要素更完备:要求团体标准文本应包含封面、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等必备要素,确保标准文本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自我声明公开更严格:重申团体标准必须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包括标准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内容等)后方可实施。公开信息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平台将予以提示。

       重要意义:通过强化程序、编号、版权、文本、公开等环节的规范性要求,有效提升了团体标准的整体质量和公信力,减少“乱象”,为市场采信团体标准提供更可靠的保障。

三、 动态管理:建立实施信息反馈与评估更新机制

       核心变化:

       信息反馈渠道: 新规要求社会团体建立团体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畅通反馈渠道,收集标准实施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定期评估要求:明确提出社会团体应对其发布的团体标准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技术发展快的领域应缩短周期)。评估结论作为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依据。

       及时更新修订:根据评估结果或反馈信息,对需要修订的标准,应及时启动修订程序;对不再适用的标准,应及时废止。

       重要意义: 打破了“重制定、轻维护”的旧有模式,建立了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团体标准能紧跟技术和市场发展步伐,保持生命力和有效性,真正发挥应用价值。这是提升团体标准质量和实用性的关键举措。

四、 鼓励创新:拓展应用场景,激发活力

       核心变化:

        明确应用价值:新规多处强调团体标准应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鼓励其在推动技术进步、提升产品服务质量、促进产业升级、引领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拓展应用领域:虽然没有具体列举,但其定位和导向鼓励团体标准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中率先布局和应用。

       鼓励采信与转化: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在产业政策、政府采购、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引用或采信先进的团体标准。鼓励将实施效果良好、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范围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重要意义:为团体标准的发展注入了更强动力,明确了其在国家标准化体系中的重要补充和引领作用,鼓励社会团体在创新前沿领域大胆探索,制定具有前瞻性和市场价值的先进标准。

五、 监管底线:明确禁止行为,划清红线

       核心变化:新规明确列出了社会团体在开展团体标准化活动中的禁止性行为,为监管提供了清晰依据,包括:

    *   利用团体标准化活动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   利用团体标准实施损害消费者权益。

    *   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发布团体标准。

    *   团体标准不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

    *   团体标准内容或自我声明公开信息弄虚作假。

    *   未对团体标准进行有效管理导致不良后果。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重要意义:划定了团体标准化活动的“红线”,强化了监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团体标准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总结与展望

新版《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发布实施,是我国团体标准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它既强化了规范管理,为团体标准的健康发展筑牢了制度基础;又释放了创新活力,为团体标准服务高质量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

对广大标准化工作者和社会团体而言,这意味着:

      1.  责任更重: 必须严格遵守新规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升标准制定和管理能力。

      2.  机遇更大:在规范发展的框架下,团体标准在响应市场、驱动创新方面将有更大作为空间。

      3.  要求更高:对标准的规范性、质量、时效性和应用价值提出了更高要求。

       建议行动:

      深入学习:社会团体和相关标准化工作者应立即组织学习新版《规定》,逐条理解其精神和具体要求。

      对照自查:对现有团体标准化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已发布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查找差距。

      完善机制:尽快建立健全符合新规要求的标准制定程序、版权管理、自我声明公开、信息反馈、定期评估和更新修订机制。

        提升质量: 更加注重标准的市场需求、技术先进性和实施效果,提升团体标准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团体标准作为国家标准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健康、充满活力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标准化工作者的努力。让我们共同把握新规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推动我国团体标准事业迈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标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