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的制定旨在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进步,通过统一的技术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国家的整体竞争力和国际地位。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协调项目分工、组织制定(含修订)、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指导性国标。
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这些标准由标准化行政部门批准发布或授权批准发布,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代号(GB/Q)。
指导性国标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供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等有关人员参考使用,其编号由指导性技术文件代号(GB/Z)。
国家标准的制定不仅是为了推进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还通过分类管理,确保了标准的执行力度和适用范围,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1.预阶段:这是标准计划项目建议的提出阶段。
2.立项阶段: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的国家标准新工作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审查、协调、确认。
3.起草阶段:技术委员会收到新工作项目计划后,落实计划并组织项目的实施,由标准起草工作组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4.征求意见阶段: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往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收集、整理回函意见,提出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完成标准送审稿。
5.审查阶段:技术委员会收到标准起草工作组完成的标准送审稿后,经过会审或函审,完成标准报批稿。
6.批准阶段: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收到的标准报批稿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批要求的,退回有关起草单位进行完善,由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
7.出版阶段:国家标准出版机构对标准进行编辑出版,向社会提供标准出版物。
8.复审阶段:国家标准实施后,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
9.废止阶段:对无存在必要的国家标准,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废止。
国家标准的制定周期较长,大约在2.5年左右,同时对于起草单位的实力以及资质有严格的审核要求。此外,国家标准的制定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保标准内容的统一性、协调性及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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