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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4部分:工艺流管内或管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

Nuclear power plants―Instrumentation important to safety―Radiation monitoring for accident and post-accident conditions―Part 4: Equipment for continuous in-line or on-line monitoring of radioactivity in process streams
国家标准《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4部分:工艺流管内或管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 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0SC3(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仪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 主要起草人 陈静 、汤智超 。 GB/T 12726.4-1995 (全部代替) GB/T 12726.4-2013 现行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951-4:2009。 采标中文名称:核电厂 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4部分:工艺流管内或管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12726.4-2013
发布日期 2013-12-17
实施日期 2014-08-01
全部代替标准 GB/T 12726.4-1995
标准号 GB/T 12726.4-2013
发布日期 2013-12-17
实施日期 2014-08-01
全部代替标准 GB/T 12726.4-1995
  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陈静
  汤智超
  推荐标准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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