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要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由464(国家药监局)归口,委托TC10SC2(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王志俭 、蒋时霖 、郭兆君 。 GB 9706.9-2008 (全部代替) GB 9706.237-2020 现行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37:2015。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